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哥伦比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de Colom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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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汽车市场情况调研
  哥伦比亚汽车市场情况调研

  一、哥伦比亚汽车市场规模

  据统计,2007年1-6月,在哥伦比亚国内市场共销售各类车辆123410辆,同比增长42.8%。其中在国内生产的整车44851辆,占销售总量的36.34%,同比增长13.9%。上半年销售的车辆中轿车为主要车型,占销售总数的53.04%,其次为商用车、吉普车、出租车等。

  二、哥伦比亚主要汽车生产企业

  截至目前,哥伦比亚国内共有三家汽车生产企业,分别为Sofasa、Colmotores和C.C.A.,上述三个生产企业生产的品牌有:雷诺、丰田(Sofasa)、雪佛兰(Colmotores)和马自达(C.C.A.)。主要车型有轿车、吉普车、皮卡、轻型货车及商用车。

  2007年上半年3家生产企业交付经销商的自产及进口整车共计78009辆,相较去年同期的54271辆,同比增长43.7%。在上述78009辆中,进口整车33158辆,自产44851辆,自产车占总量的57.49%。

  2007年上半年,上述三家生产企业自产和进口整车数量所占市场份额为63.21%,较去年同期增长43.7%。

  下面以Sofasa公司为例,简要介绍一下哥伦比亚汽车生产企业成长历史。

  Sofasa公司是在哥成立的第一家汽车生产企业。该公司成立于1969年。哥伦比亚中央政府通过国际招标的形式选择法国雷诺汽车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政府占24%的股份。当时双方同组建三家公司,分别负责零部件和发动机的生产、整车组装,以及整车及零部件的销售服务。1971年三家公司合并成立Sofasa公司。其生产的雷诺汽车在哥伦比亚市场广受欢迎,产销量屡创新高,成为哥伦比亚人的骄傲。1989年雷诺汽车公司收购政府股份,并向丰田汽车公司出售24%。Sofasa公司除雷诺品牌汽车外,也开始生产丰田汽车。1994年,哥伦比亚Bavaria公司集团购买Sofasa公司51.3%的股份,并在Bavaria的带领下于1996-1997年开始向周边市场,主要是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出口雷诺及丰田系列汽车。2003年,法国雷诺、日本丰田和三井公司收购了Bavaria公司所持有的51.3%的股份,雷诺公司持有Sofasa公司60%的股份,丰田占28%,三井占12%。截至2003年,Sofasa公司共销售超过5百万辆汽车。在Sofasa公司运营过程中,曾于1999年5月获哥伦比亚哥伦比亚技术标准和认证协会(ICONTEC)颁发的ISO 9002标准认证。2001年9月获法国UTAC的A级认证。2002年获ICONTEC颁发的NTC ISO 14001/96质量体系认证。2004年Sofasa成立35周年庆典上获由总统颁发的哥伦比亚管理质量奖。

  三、哥伦比亚汽车进口情况

  2007年上半年哥伦比亚进口车批发销量共计78559辆,相比2006年同期的47051辆,同比增长66.97%。2007年6月进口整车批发销量达13951辆,同比增长57.69%,占上半年进口总量的17.8%。在进口的整车中,由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的整车数量增幅较大,同比增加122.8%。2007年上半年,哥汽车生产企业共进口整车3770辆,占进口总量的42.2%。

  四、哥伦比亚主要汽车品牌及销售企业销售情况

  (一)汽车品牌销售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在哥伦比亚销售的汽车品牌共43个。中国汽车品牌达10多种。

  2007年上半年在哥市场中销售最好的品牌是雪佛兰,批发销量达45895辆,占批发总销量的37.19%。其次分别为雷诺、现代、马自达等。在批发销量最多的前十位中,美国品牌有2个,法国品牌1个,韩国品牌2个,日本品牌有5个。没有中国品牌。排名最靠前的中国品牌是哈飞,排第12位,占市场份额的0.86%。

  虽然中国汽车在哥市场份额有限,但因其鲜明的特点其成长性值得期待。

  2007年上半年销售出现幅增长的品牌有:Ford、Chery、Peugeot、Fiat、Iveco和Dodge。分别同比下降1.23%、7.54%、14.12%、27.91%、47.74%和50%。

  (二)汽车销售企业批发销售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在哥各类汽车总经销商约有30家。2007年上半年批发销售冠军是Colmotores公司,销量达45895辆,同比增长45.56%。其次是Sofasa,销量为23977辆。C.C.A.排第四,销量为9137辆。值得注意的是Hyundai Colombia公司销售的现代汽车。所有现代汽车目前均来自进口。2007年上半年持续近年来强劲销售增长趋势,销量达13078辆,排名第3。

  排名市场份额前十位的总经销商中没有经销中国汽车的企业。中国汽车经销商排名最靠前的是Harbin Motor公司,排名第14位,经销我哈飞系列汽车。虽然中国汽车经销商占据市场份额较少,但其市场份额成长性值得关注。

  五、哥伦比亚汽车经销商运营模式

  除商法对公司设立有一般性规定外,哥伦比亚政府尚未对从事汽车进口或销售的相关进口商、代理商,及经销商设立行业准入门槛。

  根据商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建立在平等、互惠和自愿的基础上。哥伦比亚商法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并提供法律保护。因此,代理商与汽车生产商或供应商之间的代理协议或合同,取决于双方的利益博弈。同样,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经销商与融资机构之间,消费者与融资机构之间的相关服务交易或安排均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达成的意愿。在融资方面,政府禁止非法私募社会资金用于融资,并设定贷款最高利率。

  根据商法、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当事双方订立的合同,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哥伦比亚工商管理局对各方违法或违规行为在举报的前提下进行事后监管,公布调查结果,并相应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虽在汽车进口、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上,政府尚未出台针对汽车产业专门的国家标准,截至目前,相关行会也尚未出台行业标准,但政府对整车质量及部分零部件质量已出台技术标准,并实施生产者、销售者登记制度,以便监管相关市场。

  六、哥伦比亚对保证汽车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哥伦比亚对市场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政府监管部门是哥伦比亚工商管理局。工商管理局对汽车产品质量和服务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并重点列举如下:

  (一)关于汽车最低质保标准

  除生产商、供应商,或经销商特别对其汽车产品设定更高质保标准外,汽车最低质保标准为:

  1、个人汽车:交付后12个月/20000公里,以先达到为准;

  2、公共服务客车:交付后6个月/50000公里,以先达到为准;

  3、个人商用汽车:交付后12个月/20000公里,以先达到为准;

  4、其他公共服务车辆:交付后4个月/20000公里,以先达到为准。

  (二)关于维修费用

  在质保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生产商、进口商或经销商承担,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维修费用。

  (三)关于商家拒绝质保的救济途径

  消费者可向民事法官或工商管理局进行投诉。如调查属实,民事法官或工商管理局可强制要求商家履行质保,对车辆进行维修。如同一故障累计修理两次以上仍未排除,且商家与顾客先前未达成其他解决协议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商家更换同一种类的汽车或退款。

  (四)关于质保说明书上的说明

  在质保说明书上应使用西班牙语,合法的字体,以书面的方式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1、生产商、经销商,或进口商身份信息;

  2、销售商身份信息;

  3、所购车辆必要的技术特征;

  4、车辆登记规定;

  5、车辆质保条件和有效期。

  (五)关于售后服务

  汽车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必须最少提供以下条件以保障售后服务:

  1、足够且适合的修理车间;

  2、从事汽车维修和保养的必要的技术工人和专业工具;

  3、保证最短10年的汽车零部件有效供应。

  (六)质保有效期的中止

  如在质保有效期内维修汽车的时间无法预计,且超过1周,该汽车质保有效期自动中止计算,直到汽车修理完毕。

  (七)关于汽车安全机制

  如汽车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发现因汽车系统或某一部件故障或隐忧可能对消费者生命和安全造成危害,应立即向工商管理局通报,并同时提供改正的方法及预估的改正时间。

  此外,如某种汽车的某项故障投诉率达到4%以上,应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