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哥伦比亚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双边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外汇 >  正文

哥伦比亚外汇管理制度
2003-06-04 05:56
  
  哥伦比亚对外汇的管理一直比较严格,不鼓励私人储蓄外汇。为保持外汇市场的基本稳定,哥伦比亚央行可视情况对市场进行干预。为了促进哥伦比亚经济国际化、鼓励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1991年的第9号法令和1993年共和国银行董事会第21号决定构成哥伦比亚的兑换法律。
  哥伦比亚有两个兑换市场,它构成了哥伦比亚的兑换体制。兑换市场(mercado cambiario):法律规定所有的经济活动,包括进出口业务、借债、投资、货币买卖等等,都要在兑换市场上进行,以上业务必须要通过中间商,即政府批准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自由市场(mercado libre):指设在哥伦比亚全国各地的兑换所,外国旅游者来哥旅游便可以在这里兑换自己所需的当地货币,哥伦比亚的出国旅游者也可以在这里兑换自己所需要的外币。1999年9月25日哥伦比亚央行宣布取消比索兑换美元上下限,实行比索价格自由浮动政策。
  外国企业在哥伦比亚投资需通过兑换市场的中间商进行,另外,为了享有兑换权力,外国投资要在资金到哥后的三个月之内在共和国银行登记,根据规定,登记期限可再延长3个月,未予登记的外国投资和其利润将无权汇出国外。其汇出的利润和公司清盘余额可在兑换市场进行兑换。
  无论兑换市场,还是自由市场,其兑换率根据市场的需求而定。由于在兑换市场兑换外汇的手续要比在自由市场兑换复杂一些,所需费用要高于自由市场。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哥伦比亚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