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哥伦比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de Colom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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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海关对纺织品进口实行海关估价
  
  2005年7月5日,哥伦比亚海关和税务总局做出第05661号决定,对来自或原产于韩国、朝鲜、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印尼、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巴拿马、泰国和中国台湾的纺织品采取海关估价限制措施,涉及海关税号52章、54章、55章、56章、58章、59章、60章和63章的共约150个分税号的纺织品。

  该决定于7月14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从发布之日起装船运往哥伦比亚的货物将按此规定执行。